Friday, August 15, 2008

失而復得●續集

我上星期丟失了的錢包,裡面有67美元、人民幣83元、葡(澳門)幣165元及港幣109.5元。以我這不善理財與經常把東西亂放的人,根本不可能那麼仔細地知道錢包裡面有多少錢,更何況錢包已丟失了一星期。把我錢包裡面的錢清楚點算的人,其實是香港仔警署的員工。
今天上午,到警署拿回那錢包,以為失物會原封不動地物歸原主。沒有想過警方對失物的處理如此認真。他把各種貨幣分門別類,用萬字夾把紙幣夾在A4紙上,至於錢幣,就用膠紙貼好。如下圖示:



計算一下,我的錢包裡面其實有891.5港元(67美元=港幣523元/83人民幣=港幣94元)。我從來沒有把那些旅行時用剩的美元計入損失之內,丟失錢包後一路安慰自己只損失了100多元。
再次謝謝那位路不拾遺的好心人及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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