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anuary 30, 2008

Mainlanders

I am with a group of mainland people these few days in the US, and I am surprised by how much they can spend in brand name products.
Mainland people generally earn less than Hong Kong people. Those who earn HK$10,000 are the prestigious class.
But one of the ladies has already purchased a HK$5,000 Fendi bag in Hong Kong. Another lady has purchased a Bottega Veneta bag, costing HK$15,000, in US despite she has been repeatedly told that the product in Hong Kong may be cheaper because the city has no sales tax.
Some other ladies of the group have also purchased brand name products.
First, I wonder how come these mainland people have so much to spend.
Second, I try to think of the phenomenon behind the scene.
Hong Kong people, especially those with high income, will not recklessly spend HK$15,000 to buy a bag. Brand name is important, but we will also consider our affordability and whether the product represents value for money.
There are some Hong Kong people with low wages and lower rank position trying to save every penny for brand name products. Despite that, I do believe that Hong Kong people are less eager for proving and showing their status with brand name products.
The other conclusion I can reach is that mainland people consuming power is rising. Hong Kong people will make a bargain even when buying fake products.

Friday, January 25, 2008

牛仔



有二十六年的博益出版社宣佈結業。
有人指事件反映「文字何價」的問題,亦有人說出版社會銷毀在市面上仍然有售的書。
我只記起,小時候上茶樓飲茶,總會望一望報攤,看新一期的「牛仔」漫畫是否已出版。出版了的話,會叫媽媽買。

Tuesday, January 22, 2008

我的工作

寫這篇文,是因為數天前,一位朋友說在電視上看見我,手拿錄音機,聽昂坪360負責人講解重開後首個公眾假期的營運情況。另一位新相識的朋友之後問道:「你也要做這些工作嗎?」
我想,我的工作是否有點神秘,不像教師會計師或醫生般為大眾所熟識,以致大家有點誤解吧。
在一些公開場合,拿錄音機訪問別人,行內稱為「卦咪」,是絕大多數做即日新聞的記者的工作,如果不出外採訪,怎麼寫稿?出外採訪、訪問及寫稿也是我的工作。
有不少人問我是否讀新聞系。我是讀新聞系的,但不是所有記者都是新聞系畢業的,也不是所有新聞系畢業生也做記者。
我是否要24小時守候?傳媒機構是有編更的。超時工作常有,也有原本下午三時上班的人因為一些突然發生的事要早上開工,但不用24小時輪候。
我是否一收Call便立即出外?我是否駕車出外採訪?我是做靜態新聞的。靜態新聞泛指政府政策及民生等事。有些採訪是預早知道的,例如你會知道有關當局會在什麼時候發表報告,因此不是坐在公司等收Call外出。當然,也有不可預知的情況,例如在晚上突然有消息指有人患禽流感。做突發新聞﹝如交通意外等﹞有些不同,他們較多是收Call便立即出外。至於駕車出外採訪,靜態記者通常都是坐公共交通工具。
電視新聞主播是自己寫稿的嗎?不是,主播是把新聞稿Present出來的。
這一行是否很五光十色?不是。五光十色可能是電視新聞造成的效果。
這行很賺錢嗎?從第一天入新聞系開始,便不斷聽人說做這行不會發達。事實上,新入行者人工可能只得八九千,十年後也可能是萬多元。
這行的社會地位崇高嗎?可能有很多人會閱讀報紙,甚至認為傳媒有提升社會文化水平及監察政府的作用。但當記者做街訪﹝問普羅大眾對一些事件的看法﹞,很多市民也會避之則吉。甚至認為我們是狗仔隊,是去人家屋企把垃圾翻出來的人。其實,也有正經採訪的記者。而且,如果跟蹤的目的是要發現權貴人士的醜陋及社會的不公義,狗仔隊未必是一件壞事。
旅遊記者經常免費外遊,是否很舒適?不一定。有旅遊行家己記不起自己去過的地方。而且一個月有三星期不在家的生活也不一定好過。

Tuesday, January 15, 2008

美國領事館

我日前要到美國領事館申請簽證。
煩瑣的簽證手續,足以證明美國是一個大國。
首先要到大新銀行付港幣1,040元,然後再在領事館網頁填兩份表,然後再預約時間交表格及其他如公司信等補充文件,並見領事館職員。
我明白要求領事館提供令人賓至如歸的服務,是天方夜譚的事。但真金白銀付出港幣1,040元,一些基本的客戶服務水平也應達到吧。
領事館的一個守衛,看見人在門外等候及叫計程車,以打狗的語氣把人罵走。
在領事館外,大掛長龍,只有三個人收表格,我一共花了一個多小時排隊。
收表職員說我要提供酒店名字。於是我致電查詢,豈料收表職員突然開咪罵道:「先生,唔好係度講電話,好嘈呀!」我心想,是我要在領事館打電話嗎?是你們要求我把一些沒有意義的資料填上。
在等候期間,旁邊的申請者來來回回櫃台數次,為的是填補不同資料。他跟我一樣,沒有填酒店名字。
以下是這申請者與收表職員的對話。
申請者:「我Plan住下年先去美國,依家預先申請簽證,唔知下年參加邊間旅行社同住邊間酒店。」
收表職員不耐煩地回答:「我頭先咪同你講左loh,寫底你plan住參加個間旅行社呀。香港有幾百間旅行社,你咪寫你plan住join個間loh。」
那申請者只好氣沖沖的走來走去填表。
我真的想罵那個領事館職員PK。什麼「你咪寫你plan住join個間loh」!原本是叫申請者胡亂地填上阿壽旅行社阿壽酒店。
原來提供資料的目的純粹是要填滿申請表上的空位。
經過一輪擾攘,我終於可以入領事館見領事代表。手提電話要收起,如果家人有死人事件急call,不好意思,見領事代表比所有重要。
排隊一個多小時,為的是被領事代表問三分鐘問題。
這是我第一次申請大國的簽證。
以前申請的有印度、Cambodia和寮國等落後國家,交表付款後,即日拿回護照,手續簡單方便。

Friday, January 11, 2008

音樂 --- Az Men Bugurezed (From movie The Kite Runner)

電影「追風箏的孩子」會在二十四日上映,應該會去看。
剛讀完同名小說,不錯。
故事的背景涉及阿富汗的過去與現在,由70年代的繁華到後來蘇聯的入侵,再講到在塔利班統治下人民萬念俱灰的情況。
年少的富家子Amir與僕人Hassan情同手足,經常一起玩耍及放風箏。可是,在一場風箏比賽後,發生了一件悲慘不堪的事,顯示了Amir的懦弱,更破壞了雙方的友誼。
Amir後來去到美國升學及結婚,以為可以與過去劃清界線。但其實Hassan的回憶一直在他的心底揮之不去。直至有一天,Amir接了一通長途電話,遠赴巴基斯坦,再決定回到離開了多年的家鄉。為的不是賣掉家產獲取金錢,而是為了Hassan。
故事的內容,老實說,一看下去就知是編造出來的,也即是使人有「有無咁啱呀,又會咁巧合」的感覺。但故事仍然好看,也感動。小說中的一句出現了數次的對白「For you a thousand times over」﹝「為你,千千萬萬遍!」﹞,令人印象深刻。
我想,要建立一段關係,深厚得可以向對方說這句話,不是簡單的事。除了互相認識之外,也要有一顆赤子之心。
電影的歌曲也好聽。特別是這一首。歌者是阿富汗的著名歌手,已逝世多年。

民間電台


民間電台一直在沒有事先申請的情況下使用FM廣播,被政府檢控。政府又選擇性地控告出席電台節目的嘉賓。主辦電台的人都是不同政見人士。
案件最近在東區裁判法院有裁決。裁判官指現行規管廣播的電訊條例違法違憲,理由是規管委員會的成員全由行政長官委任,構成政治干預言論自由之嫌。但裁判官同時暫緩執行裁決。
政府表明會就裁決提出上訴。但在上訴前卻到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民間電台繼續廣播。政府的理據是容許無牌廣播會導致通訊電波大亂,也會干擾其他通訊和頻道。
可是,民間電台開台兩年多,政府並沒有收過干擾其他通訊和頻道的投訴。
高等法院批准了禁制令。但民間電台決定無視法院的決定,繼續廣播。
今天明報的社評說:「政府必然會上訴,若上訴庭維持游德康法官的原判,那就是條例違憲,但是民間電台和昨晚出席廣播的議員都已經違反禁制令,藐視法庭,對於他們而言,就十分不公平和不合理,因為他們所做,符合憲法所賦予的權利,卻可能要蒙受牢獄之災。」
我認同這觀點。政府實在是輸打贏要,真的讓人有打壓言論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