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ugust 05, 2006

相認

我不敢問她是不是O先生的女兒,因為O先生在數年前突然過身。我只有直接地問她是誰。
我以為O先生已過身五年或以上,但原來只是兩年多。
其實我已經五年沒有去南丫島拜年,縱使她把我家和叔叔家的事情混淆,我很驚訝她可以把我認出,並說出我爸的名字。我卻徹底的忘掉她。
我們彼此問對方的名字,她知道我的名字後,可立即說出我哥的名字。而我,在十五分鐘後,再把她的姓名忘掉,要回家問媽。
她問我,若果她結婚,我會否出席婚禮。我起初說好,但後來又說人不到,禮亦會到。聽後,她有點失望的說:「我不是要禮,是要你的人到。」
可能,在兩個星期後,我又會把她忘記,她結婚時,就算有空,都不會出席。
對不起,我的「親戚」只是婆婆、姨、舅父,頂多再加多一個叔叔及叔公。其他的,只是普通人。我重視朋友多過親戚。
(2005-Sep-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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