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跟進何俊仁 (英文名: Albert Ho Chun-yan)被毆事件。
晚上七時已寫完稿,可是晚上八時多,得知何議員的律師樓收到恐嚇信,已立即把文章更新。
晚上十時回到家,民主黨來電,指何氏會在晚上十時半見記者。
收消息後,立即致電仍在公司的上司,看收費電視的新聞台直播,即使沒有直播,稍後的晚間新聞亦會播出有關片段。
他問我家裡有沒有安裝收費電視,我答沒有,我真的沒有安裝,不然不用出外看世界盃賽事。他就叫我看稍後免費電視的晚間新聞再把何的說話e-mail給他。
唉!我已經放咗工啦!點解都係叫我寫?
我唔想等夜晚11點晚間新聞先聽,唯有出下下策,打電話比舊同事,叫佢將佢個電話放係部電視隔離,我就可以聽「現場直播」。
此乃下下策,令我欠人人情,可一不可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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